增值税现金会计

现金会计制度使企业能够根据收到的现金和支付的现金来核算和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根据开具和收到的发票来核算和缴纳增值税。.

该方案的优点和缺点

该方案的优点如下:

  • 销售收入的销项税只有在企业收到销售发票款项后才需缴纳。如果客户及时付款,这种优惠将十分有限。即便如此,收益仍然可能相当可观。.
  • 由于如果没有收到款项,则无需缴纳销项税,因此增值税坏账会自动减免。.
  • 大多数小型企业发现,用现金流入和流出来思考业务,比用发票金额来思考要容易得多。.

潜在的缺点如下:

  • 在支付供应商发票款项之前,无法收回进项税。.
  • 该方案对净退税企业不利——例如,一家初创企业,由于在设备、库存等方面的初始支出较大,导致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通常应推迟加入该方案。这样,它就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根据收到的发票而非已支付的款项来收回初始进项税额。.

关键规则

如果企业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未来 12 个月的应税营业额不会超过 1,350,000 英镑,并且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加入该计划:

  • 增值税申报表已更新
  • 已缴纳所有应缴增值税,或已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HMRC) 达成协议,分期偿还任何未缴款项。
  • 上一年未曾因任何增值税违法行为被定罪。.

除预期出售先前在企业内部使用的资本资产外,所有标准税率和零税率的供应均计入 135 万英镑的门槛。免税供应不计入计算。.

企业加入该计划时,必须注意不要对之前已根据已开具和已收到的发票处理过的任何款项再次计算增值税。.

企业无需通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即可开始使用该计划。.

现金会计制度不涵盖以下内容:

  • 根据租赁或分期付款协议购买或出售的货物
  • 根据信用销售或附条件销售协议购买或出售的货物
  • 已开具发票但六个月内未全额付款的供应品发票
  • 在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之前,先开具供应发票。.

一旦年度应税营业额超过 160 万英镑,企业必须立即退出该计划。.

退出该计划后,原则上所有尚未计提增值税的供应均需缴纳增值税。已收到的发票中未申报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然而,为了平稳地从现金制会计过渡到权责发生制会计,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HMRC) 允许在退出该计划之日之前的所有未缴增值税,在退出后的六个月内仍可按现金制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

销项税必须在收到款项时进行核算。不同类型的付款有具体的规定:

支票:以收到支票的日期或支票上的日期(如果较晚)为准。如果支票无法兑现,可以进行调整。信用卡/借记卡:以销售凭证日期为准。.
定期付款/直接扣款:以银行账户入账当日视为已收/已付。部分付款:所有收款/付款,即使是部分付款,均须计入增值税。部分付款按日期顺序(最早的在前)分配至发票,任何发票的部分付款均需按公平合理的比例分配增值税。.

记录

在现金会计制度下,主要记录是现金账簿,其中汇总所有收付款项,并单独列示增值税。所有付款项都需要与相应的采购/销售发票进行清晰的交叉核对。.

此外,还需满足有关增值税发票副本和进项税凭证的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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